要求資遣費、勞工退休金及失業補助金差額補償

勞資糾紛 解僱.借調.調動 2609 次瀏覽
公司搬遷通勤時間由原本的15分鐘增加到90-120分鐘,因交通時間太長決定離職,並要求公司給予資遣費,同時發現公司勞健保低報,請問該如何爭取資遣費、勞工退休金即失業補助金差額的補償?
35cf8659用戶 發表於 2019/08/12 14:32

2 位律師回答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8/12 15:13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感謝律師回答
    建議可先協商、調解處理,能初步有解決或知道公司態度。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 黃國彰律師
    黃國彰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8/13 09:39
    回覆諮詢(273)、最佳解答(26)、獲得感謝(117)

    感謝律師回答
    應注意的是,如果您是自願離職,並無權利要求給付資遣費。依您所述事實,如果公司有搬遷必要導致您工作地點調動過遠,依勞動基準法第10條之1規定,雇主應給予您必要之協助。公司如果未給予您必要協助,您得依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規定終止契約後,請求給付資遣費。另外,發現公司勞健保有高薪低報情形,可依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規定終止契約後,請求給付資遣費。高薪低報因而短少的勞工退休金可請求雇主補提,失業補助金差額得依法向雇主請求。建議可先向雇主反映,或向當地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並應注意依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規定終止勞動契約,需在自知悉雇主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情形之日起30日內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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