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客人不要的紅利點數
刑事犯罪 刑事程序 2083 次瀏覽事情的原委是這樣子的,我有詢問過客人有沒有會員(這是公司的規定有照著說出來,但工作地方也不清楚有沒有錄音內容),但客人沒有會員由於我的疏忽沒有告知他要使用我的會員,事後他發現明細他沒會員卻有紅利點數,但這些紅利點數我不會中飽私囊會用在其他有需要客人的身上。事後我也有跟他電話解釋再如何處理,先是把他兩次的結帳金額,以六百新台幣及四百的三倍卷退還給他並不收回商品;而他對我的懲罰是九千塊捐給慈善機構並把明細拍給他,就和解這事件。 目前對方還沒報警或是地檢署告發,對方也希望用這個懲罰方式和解。 但怎麼做才是對雙方有保障,和解書內容該怎麼打及需要注意哪些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