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詐欺案件的和解問題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1260 次瀏覽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 
在105年曾經因為一起詐欺案件 被詐騙了12萬的金額
105年法院開庭所列的被告為 提供詐騙集團帳戶的人頭,已判刑了

而昨天接到律師打來電話說是 107年台北地方法院刑字第624號 被告的律師
給我一份和解聲明書主要內容是:
對方匯入 和解金額8萬4千元至我的帳戶後,就與對方和解不追究法律責任

因為不明白這整起事件的真偽.....我有兩個問題想要詢問
1.我有哪些方法能辨明 那位律師是不是真的?
2.和解聲明書 是只要我單方面簽字 就生效嗎? 印象中和解好像都是要雙方簽字的?
d83de59e用戶 發表於 2020/07/28 18:25

2 位律師回答

  • 謝孟釗律師
    謝孟釗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7/29 12:29
    回覆諮詢(88)、最佳解答(10)、獲得感謝(36)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1. 如有疑慮,可以請該律師告知姓名與律師證號,於法務部律師查詢系統查詢。
    
    2. 您也可以自行聯繫承辦該詐欺案件之法院查詢該案進度,或以電話聯繫該法院承辦書記官確認該案進度。
    
    3. 聲明書如果對方未簽名,只有您單方簽名,則至少表示您同意聲明書內容,還是有一定程度的法律效力,惟具體情形還是要看到聲明書完整內容後才能確定。如您有疑慮,建議可持和解協議書找律師諮詢。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7/28 19:37
    回覆諮詢(2082)、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6)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僅補充一點,對方應該是要您簽名後,被告再簽名在上面,完成和解書的書面,其餘同謝大律師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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