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家人長期恐嚇將寵物丟棄,是否能已恐嚇罪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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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目前我居於澳洲近1年半,已成年,澳洲不能攜帶寵物兔入境,所以暫托家人照顧,加上疫情關係,目前都沒有辦法返台。
因為多次不符合家人的期待(例如把錢都給她、或者讓她把我的私有財產拿去買她要的東西),每次都間接或直接恐嚇要將我的寵物兔丟掉、放生等,讓我常常感到焦慮及恐慌。


問題:
想請問以上的狀況
1.是否能提告恐嚇罪,且聲請保護令呢?
2.若能提告,居於國外的我能用什麼方式在不返台的情況下提告呢?
93c83a13用戶 發表於 2020/07/30 11:41

1 位律師回答

  • 謝孟釗律師
    謝孟釗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7/30 12:46
    回覆諮詢(88)、最佳解答(10)、獲得感謝(36)

    您好:
    
    1. 依台灣法律而言,寵物兔屬於您的財產;家人恐嚇將寵物兔丟掉,可解釋為要損害您的財產,有成立恐嚇或家庭暴力而聲請保護令的空間,但仍須視您提供的證據(如與家人的對話紀錄或錄音等)具體情形而定。
    
    2. 如您近期無法返台,可委任律師代為提起告訴或聲請保護令。惟您無法出庭作證,也許會影響偵查進度;另您既然不在台灣,不會直接與家人接觸,則法院也會斟酌保護令核發之必要性與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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