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礙名譽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961 次瀏覽
我玩了跑跑卡丁車,在遊戲內罵對方嫩,對方要告我,請問會成立嗎?另外我的FB暱稱叫做侯玲希,是我自己創造此人物的,在對方留言上說:雷,沒人要加這個公會等語,對方說要去警察局報三聯單,請問會成立嗎?爭論過程,我並無使用任何三字經、威脅等語。
e382f91e用戶 發表於 2020/07/30 15:26

3 位律師回答

  • 趙浩程律師
    趙浩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7/30 16:12
    回覆諮詢(1174)、最佳解答(4)、獲得感謝(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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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7/30 18:38
    回覆諮詢(19857)、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6)

    您的情況應該難以構成公然侮辱罪。如對方提告,建議委請律師陪同製作筆錄及後續辯護。
    
    
                         
  • 王啓任律師
    王啓任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7/31 11:46
    回覆諮詢(218)、最佳解答(0)、獲得感謝(10)

    你好
    
    有法律問題歡迎
    
    +LINE討論 ID:kppyt669
    
    -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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