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大陸某網站購買含有尼古丁的電子菸彈(油)
刑事犯罪 毒品.違禁品 1996 次瀏覽事實經過: 我在2019/4月 向大陸某網站購買含有尼古丁3~5%的電子菸彈 共計108盒 (1盒三入、1入2ml,含尼古丁3%),某網站的賣場有註明可運送來台灣 我才下單的 但送到台灣時被海關查扣,大陸賣家向我索求委任書,並跟我說有機會拿回貨物 我就提供給他了,過了1年左右我在2020/6月中收到海關的信件說我內容物含有「Nicotine」成分之電子菸彈,說我可能犯了藥事法找我去海關做了筆錄一趟,我做完海關說可能還會接到刑事局的筆錄通知,2020/7/29號 我收到了航勤局打來跟我約時間要去桃園航勤局做筆錄 問題: 1.我該不該找律師協同一起做筆錄?(怕警察誘導我說出對我不利的說詞) 2.這事情會不會嚴重到被判有期徒刑? 3.事情結束後我會留下前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