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賣場偷天換日
刑事犯罪 其他 1693 次瀏覽描述我一位朋友酒醉.在大賣場把價值199元物品拆開.放置價值2000元物品放進去.後被監視器錄到.結帳完.出結帳口被賣場人員攔下.被帶到小房間.要與賣場和解賣場人員不和解.在等警方過程我朋友尿急要去小便對方要求要座在原地.後朋友就尿在褲子上.後來賣場人員要把他拉起來.雙方拉扯對方跟我朋友都有擦挫傷.等警方到場我朋友也被帶到警局.也都很配合警方偵訊.完全坦承犯行.等到了地檢臨時庭.才發現除了竊盜罪.又多一條傷害罪.我朋友在臨時庭也都承認所有犯刑.檢察官要我朋友去找賣場人員和解.隔天我朋友去賣場找那位安檢要道歉.對方閉不見面.另一位說會轉達.後打電話到賣場對方說他休假.因為我朋友描述給我聽.他說到賣場要找那位安檢人員.在櫃檯請櫃檯人員以無線電通知.有回答.等了許久有一位人員出來說他在忙.他代轉達.2小時後打電話到貴公司一樣在忙.又2小時後變成休假.請問有坦誠要道歉和解.對方找不到人.會不會影響判決.刑期大約有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