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頭帳戶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2109 次瀏覽事實經過: 在FB社團看到誠徵作業員且還給我公司名稱跟編號 說因公司工程款要節稅 所以提供帳戶 第一天上班 工程款匯進我的戶頭 我去銀行提領 然後到指定交易定點給他們的公務員 當天下午結束 總共提領138萬 給我傭金15000 之後感覺事情不太對 我詢問朋友 才得知是詐騙 當天馬上去警察局備案 後來被害人對我提出告訴 也確定是詐騙集團 問題:我個人知道交帳戶密碼給對方 會被間接故意判刑 所以我會避免交出個人帳戶密碼 但是他們沒有我要把本子密碼寄給他們 所以我以為是真的工程款 在刑事上我會被判無罪嗎? 還有民事求償 我會真的被求償138萬 因為我真的不是故意 我也沒有錢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