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行銷種苗.被誤認為另一間同業.進而在網上散步毀損商譽之言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851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於上個月創立網路粉絲專頁,漸漸有一些人開始洗我的粉絲專頁板,說他們種的種苗都死亡了,但是跟我沒有過任何交易,一查發現有一個社團是專門針對另一間同業業者,但是卻把我也認為是同一間,進而私下私密我的客人說我風評不好,甚至說我詐騙

問題:請問此行為是否構成誹謗罪,屬於刑事嗎??
主謀私下密我的客人用引導的方式進入社團,但沒有指明我是詐騙,他是否構成毀損商譽呢?
25b07af8用戶 發表於 2020/08/01 16:37

4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8/01 17:45
    回覆諮詢(6971)、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0)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就您所述,對方可能涉犯妨害名譽等等刑事犯罪有無提出告訴空間,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8/01 18:16
    回覆諮詢(19752)、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2)

    對方可能已涉犯刑事誹謗罪及民事侵權行為,建議提供相關po文截圖等證據與律師諮詢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8/01 22:10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依所述,應先保留相關證據,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保留法律追訴權,確認是否應提告或其他方式催告對方處理,以維自身權益。
    希望有機會為您提供諮詢及服務。
    
    
                         
  • 黃采薇律師
    黃采薇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8/01 22:11
    回覆諮詢(516)、最佳解答(11)、獲得感謝(124)

    您好,依您所述,對方可能涉犯刑法誹謗罪,您亦得透過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建議將相關對話紀錄及評論截圖,以作為訴訟時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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