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房屋浴室門因自然使用的損害房東不肯負責修繕費用及減免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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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中午租賃的房屋浴室廁所玻璃門因為螺絲生鏽而導致玻璃門掉落破裂,通知房東修繕,房東表示僅負責結構面修繕並不負責使用修繕,要求房客自行修繕負擔費用。跟據租賃契約第十一條:房屋因自然之損害有修繕必要時,由甲方房東)負責修繕。租賃契約中並沒有額外或特別規定非結構面須由房客自行修繕。
另外,修繕完成前,考量到人身安全已經玻璃門隨時有掉落砸到人或浴室內設備的可能性,房客於修繕完成前無法居住在房屋內,依照民法想請求修繕完成前房租減免,房東表示不同意。房東表示租賃標的中有兩間浴室,目前只有一間不能使用,所以並沒有造成我們無法居住的事實。但另外一間可使用的浴室在主臥室內,若要使用必須要徵求主臥室租客的同意。房東是否可以合法主張上述的條件?

我有兩個問題想問:
1.請問是否可以依照租約或是民法哪一條要求房東負擔修繕費用及責任? 若房東不肯負擔,是否可以從租金扣除修繕金額?
2. 修繕期間房客無法居住,請問民法哪一條可以要求房東減免房租? 或是房東不同意減免,房客是否可以在下次繳納房租時自動扣除減免金額?
64dafb11用戶 發表於 2020/08/04 00:02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8/04 09:36
    回覆諮詢(19820)、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3)

    可以依照租約及民法第430條委請律師寄發存證信函要求房東限期修繕,或自行修繕後要求扣抵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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