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號換現金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826 次瀏覽
事實經過: 一、事件發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事件描述:2年前透過網路經由門號換金金認識一位嘉義業務,對方說是滿一年即可過戶,一年間有繼續正常使用,但過一年了對方稱要接門號的客戶忙碌為由,繼續讓我辦續約,原本只是四支門號,殊不知後續竟寄出很多門號帳單,後來查問電信公司後,台哥大4門,遠傳6門,台灣之星1門,多達11門˙,原本我自認倒楣做賠本生意,接著收到警察局通知,說其中1門帳單被人拿他人信用卡去盜刷,現在被害者提告,請問這樣可能還有挽救方法嗎?






問題:
86f2fbb6用戶 發表於 2020/08/04 07:44

2 位律師回答

  • 洪杰律師
    洪杰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8/04 08:42
    回覆諮詢(133)、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37)

    您好,關於您所提到的情形,剩餘的門號極有可能也會被盜刷,日後可能會遭檢方以詐欺罪幫助犯進行偵辦,建議您先與律師面談討論,釐清情況並設計日後訴訟策略
    
    
                         
  • 86f2fbb6用戶
    發表於 2020/08/04 09:00
    您好,因為帳單我看到只有一門被退刷,其餘門號都是因為逾期未繳以及小額付款尚未付清,但我都處理了,剩下兩門也在我管理當中,如果沒錯只有這一門而已。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8/07 16:19
    回覆諮詢(19806)、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1)

    建議委任律師陪同製作筆錄及後續辯護,避免遭起訴及民事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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