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人頭帳戶被洗錢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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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急急T^T
2019年的6/27下午三點47分
有個人寄mail跟我說可以兼職的事情
於是我也line了她我跟他說
如果我需要用到可以還我嗎 她也說她可以
工作內容:
她說要業務擴展要節稅當時的我以為是一種投資...
(就是我想像中的我給他我很重要的簿子 她給我鉅額的錢)
我天真的以為真的就是這樣 原來洗錢是這個樣子
我於7/1 晚上11點11分把我的簿子
寄過去他給的地址 (有兩本)
當我發現事情不對勁的時候大概4~5天
還是(這A.B兩本)以外的銀行發現到我(這A.B兩本)的其中一本
有大量金錢在進出 於是我趕快報警也都很配合
我也通知C銀行那說我被詐騙,ALL銀行卡都被警示了
可是我一毛錢都沒拿到
如果真的是人頭戶詐騙集團不是因該用買空簿子的方法嗎
這樣真的賣的人才是幫助詐欺吧
對我不懂的人直接在法院說我沒常識
(就是沒有遇過這種鳥事哪知道這個知識)
換句話說他們那些匯錢進去空帳戶的在被詐騙集團騙的時候 他們的常識去哪裏了
反倒最終受害者是最後一個
雖然我們無知的幫助犯
也有真不知道沒常識的
還是不確定故意或者故意的
所有對話紀錄至今都有存留也跑了很多次警察局地檢署最後法院
是兩本簿子的關係 所以兩個法院執行嗎?中間我已經收到了來自台北的不起訴書另外還有一個是苗栗法院的
到現在已經一年多了...判決下來
一邊不起訴一邊說我幫助取財
說我已經是有知識的人了因該要有正常人的知識
處拘役55天
不拘役發金一天1000 x55 罰金5萬5
試問我現在寫上訴書還來的急嗎?昨天寄來的請問我該怎麼寫
800103a4用戶
發表於 2020/08/05 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