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人頭帳戶被洗錢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995 次瀏覽
急急急T^T
2019年的6/27下午三點47分
有個人寄mail跟我說可以兼職的事情
於是我也line了她我跟他說
如果我需要用到可以還我嗎 她也說她可以
工作內容:
她說要業務擴展要節稅當時的我以為是一種投資...
(就是我想像中的我給他我很重要的簿子 她給我鉅額的錢)
我天真的以為真的就是這樣 原來洗錢是這個樣子
我於7/1 晚上11點11分把我的簿子
寄過去他給的地址 (有兩本)

當我發現事情不對勁的時候大概4~5天
還是(這A.B兩本)以外的銀行發現到我(這A.B兩本)的其中一本
有大量金錢在進出 於是我趕快報警也都很配合
我也通知C銀行那說我被詐騙,ALL銀行卡都被警示了
可是我一毛錢都沒拿到
如果真的是人頭戶詐騙集團不是因該用買空簿子的方法嗎
這樣真的賣的人才是幫助詐欺吧
對我不懂的人直接在法院說我沒常識
(就是沒有遇過這種鳥事哪知道這個知識)
換句話說他們那些匯錢進去空帳戶的在被詐騙集團騙的時候 他們的常識去哪裏了
反倒最終受害者是最後一個  
雖然我們無知的幫助犯
也有真不知道沒常識的
還是不確定故意或者故意的
所有對話紀錄至今都有存留也跑了很多次警察局地檢署最後法院
是兩本簿子的關係 所以兩個法院執行嗎?中間我已經收到了來自台北的不起訴書另外還有一個是苗栗法院的



到現在已經一年多了...判決下來
一邊不起訴一邊說我幫助取財
說我已經是有知識的人了因該要有正常人的知識
處拘役55天
不拘役發金一天1000 x55  罰金5萬5
 
試問我現在寫上訴書還來的急嗎?昨天寄來的請問我該怎麼寫
800103a4用戶 發表於 2020/08/05 11:08

6 位律師回答

  • 謝俊傑律師
    謝俊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8/05 11:14
    回覆諮詢(343)、最佳解答(7)、獲得感謝(9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上訴理由狀如何撰寫涉及法律專業,建議您請律師替您撰寫
    
    進豐聯合法律事務所 謝俊傑律師
    電話:(02)2351-0666 分機13
    手機:0909-617-580
    LINE:law41326(諮詢前請告知姓名、所問案由及相關事實)
    信箱:law41326@gmail.com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50號2樓(捷運忠孝新生站2號出口)
    
    
                         
  • 楊國弘律師
    楊國弘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8/05 11:15
    回覆諮詢(105)、最佳解答(7)、獲得感謝(35)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對於判決結果不服,您可於收到判決書後的20天內向法院提出刑事上訴狀,以資救濟,依您所述,若是於昨日才收到判決書,現在提起上訴還來得及。
    以上僅提供初步之意見供參,如有需律師協助之處,歡迎您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竭誠地協助解決您的問題。
    博格法律事務所 楊國弘律師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8/05 11:28
    回覆諮詢(19816)、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1)

    感謝律師回答
    如還在上訴期間內,建議提供判決書與律師諮詢,討論是否有上訴空間。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8/05 11:34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就您所述,可能涉犯洗錢防制法以及詐欺幫助等等刑事犯罪遭檢方起訴,有無提出答辯空間爭取不起訴處分,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黃采薇律師
    黃采薇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8/05 12:09
    回覆諮詢(516)、最佳解答(11)、獲得感謝(12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您應於收到判決的20日內提出書狀,可以委請律師撰狀,或是上網搜尋刑事上訴狀的例稿自己撰寫,內容大概可以就有正當理由提供帳戶等情況,做詳細的說明,並提出證據佐證,但具體有無罪答辯的空間,仍需視全部事證而定。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8/05 20:54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共13年,之前處理過很多刑事提供帳戶幫助詐欺案件,擔任律師後,也有協助被告獲判緩刑之案例,就您所述個案,實務上大多會為有罪之認定,但並非全無罪答辯成立的空間,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如對話網頁及與對方聯繫經過等)親自預約時間至本人位於桃園地檢署旁之事務所面談討論細節,並委託本人為您撰寫答辯狀或陪同製作筆錄及協調調解事宜為妥,以下網址內有本人部分承辦案件及聯繫方式,本人提供平日第一小時免費諮詢,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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