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養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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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我是再婚而我先生跟他前妻生了一個兒子今年五年級我想要認養這個孩子


問題:1.我該去哪裡做認養
        2.孩子的親生媽媽完全聯絡不到人戶籍地還是我們居住的地址,他親生媽媽從離婚到現在從沒來這牽過戶籍
90b8e8ec用戶 發表於 2020/08/05 11:54

2 位律師回答

  • 謝孟釗律師
    謝孟釗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8/05 12:06
    回覆諮詢(88)、最佳解答(10)、獲得感謝(36)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 如果您想收養先生與前妻所生的孩子,必須要向法院聲請,經法院裁定准許才能收養。
    
    2. 如果前妻迄今仍未遷離戶籍,您們也不知道前妻現在的居住地址,應該在聲請法院准許收養時,向法院說明清楚相關情形,由法院處理。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8/05 12:13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依所述,須向法院聲請收養,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希望有機會為您提供諮詢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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