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小三之間發生訴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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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元配,去年10月我發現我先生外遇,我手上握有先生和小三的親密照片和影片(未發生性關係),我跟小三碰過2次面,最後一次我鄭重警告小三不要再跟我先生糾纏不然我會對她採取行動。但還是發現他們糾纏不清,所以我有用一些方式讓小三周遭的人知道她破壞我家庭。大約12月時,我先生為了家庭徹底和小三斷絕往來,沒多久我就接到警局要我到案說明的通知(時間點大概就在我先生不再連絡她之後沒多久),說小三告我妨害名譽及恐嚇,1月底我到案說明後一直到7/27
才收到地檢署的傳票通知8/27開偵查庭。
想請教:
1.到案說明那天我有傳訊息跟小三說我不想再跟她有瓜葛,如果她堅持提告我也會反告她妨害婚姻及侵害配偶權,對方沒有回覆,可因為我之前曾經控告過其他人相同案件,大約3~4個月就傳訊出庭,所以我一直以為她撤告了。7/27收到傳票,我朋友有質疑對方是不是想閃避妨害婚姻的刑責,所以才在修法後對我提告,這個質疑有可能嗎?!?
2.我有意對小三提出侵害配偶權的告訴,但因為外遇事件發生後我精神上受到很大的打擊,到現在已經將近10個月沒有辦法工作,我怕沒辦法負擔提告所產生的費用,可又不甘心這樣放過小三。這問題有解決的方法嗎?!?
以上問題還煩請律師解答,感謝
35285aa7用戶
發表於 2020/08/05 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