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養小孩

其他 其他 1467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我是再婚而我先生跟他前妻生了一個兒子今年五年級我想要認養這個孩子


問題:1.孩子的親生媽媽完全聯絡不到人戶籍地還是我們居住的地址,他親生媽媽從離婚到現在從沒來這牽過戶籍
2.立約書可以請代書寫嗎?
3.我應該準備哪些資料?
28f248e9用戶 發表於 2020/08/05 13:37

2 位律師回答

  • 黃耀祖律師
    黃耀祖律師
    顧問級 修改於 2020/08/05 13:48
    回覆諮詢(1866)、最佳解答(144)、獲得感謝(615)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收養須向法院聲請,您可上網到法院網站下載相關書狀自行填載及準備資料,或到法院的訴訟輔導科詢問,或直接委任律師聲請。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8/06 14:28
    回覆諮詢(4109)、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1)

    您好:
    
    您好:
    
    主要需提出收養聲請書、收養契約、收養人的財力證明、良民證、健康證明等文件。並需取得孩子生父生母的同意書,若無法取得同意書需敘明無須生父生母同意之理由,由法院作出裁定。若有不明之處可向律師諮詢,您就近的法院訴訟輔導科應也有提供相關的文宣及程序諮詢,您可撥冗前往。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