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押金問題

債務糾紛 其他 1157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我的租約已到,不繼續租房,各項手續皆已辦妥,且有新住戶入房,房東不退押金。
房東住台北,我住高雄,跟房東租的房子在高雄

問題:
若要民事訴訟,開庭地點會在高雄還是台北 ?
1e0feeaf用戶 發表於 2020/08/05 22:31

2 位律師回答

  • 楊國弘律師
    楊國弘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8/05 22:40
    回覆諮詢(105)、最佳解答(7)、獲得感謝(35)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依您所述情形,視當初租賃契約有無特別約定,若無約定,原則上會以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轄。
    以上僅提供初步之意見供參,如有需律師協助之處,歡迎您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竭誠地協助解決您的問題。
    博格法律事務所 楊國弘律師
    
    
                         
  • 林博文律師
    林博文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8/05 22:47
    回覆諮詢(85)、最佳解答(6)、獲得感謝(3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原則上會由被告,也就是房東所在的台北的法院管轄
    但您可以看一下租約內是否有規定管轄法院,若租約有約定,則依約定的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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