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 區域計劃法 移轉

不動產.土地 買賣 594 次瀏覽
一)依農業發展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耕地之使用,應符合區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相關法令規定,始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但因繼承或法院拍賣而移轉者,不在此限。」因此,耕地除因繼承或法院拍賣而移轉者外,必須符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相關法令規定,始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故

1.如該農地係屬「耕地」,因上面有違章建築物,不符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法令規定,縱出售予他人,原則上仍然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2.但如果該農地只是一般農地(耕地以外之農業用地),而非屬「耕地」之範圍,依法並不受上述移轉之限制,則縱該農地上有搭蓋違章建築物(違規使用),將該農地出售他人,仍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看不懂法條。請問特定農業區的農地,簽約前已知道有違法鐵皮屋存在,但簽約前被仲介與地主隱瞞農地內埋入約3米深營建磚塊、水泥,不確定有無其他有害廢棄物,其農地的所有權移轉,在法律上是合法的嗎?
2004e0f2用戶 發表於 2020/08/06 14:27

2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8/06 14:35
    回覆諮詢(6805)、最佳解答(160)、獲得感謝(1684)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本件可以考慮先發函請求賣方排除危害限期修補,若對方不願配合再行訴訟。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王啓任律師
    王啓任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8/07 10:02
    回覆諮詢(218)、最佳解答(0)、獲得感謝(10)

    你好
    有法律問題請+
    LINE討論 ID:kppyt669
    -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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