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房貸保證人是否有任何方式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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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與先生談離婚中,因為我是他目前房貸保證人,想知道,如果他將來還不出來的時候,我只能幫忙還接下來的房貸嗎?有無任何方法或協議,可以在我接手繳房貸後就將房子過戶給我?另外因為他目前不知道我有存款,我打算讓他簽署放棄剩餘財產分配,若離婚後他發現我隱瞞有婚前財產,他是否還可提起分配剩餘財產呢?時效是多久?謝謝
c81e155d用戶 發表於 2020/08/06 15:35

1 位律師回答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8/06 16:41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依所述:
    1.保證人部分,除非貸款銀行同意更換保證人,否則將來債務人無法償還,仍可能有代負履行責任。
    2.可考慮協議過戶或轉貸形式,由保證人承接。
    3.夫妻財產分配請求權,原則自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希望有機會為您提供諮詢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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