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衝撞後逃逸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643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9/08/08的23:00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本人受傷有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對方有在移動車輛。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本人有聯絡保險公司,對方不知道。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此為與鄰居的行車事故。住家是無尾巷,因汽車停放於巷子,且此巷僅能一台通行,故停放在較後方之其它鄰居車輛要出去時都會通知前方車輛移車,當天A鄰居前來按門鈴通知來移車要出門本人便要去移車,但剛發動準備要移車時A鄰居就倒車朝我方衝撞,撞了三次(監視器有拍到兩次,第一次於死角無拍到),對方下車後有喝酒但等警方到場時又直接回家避不見面,警方只能先依肇事逃逸紀錄。

現場無號誌。
我方無車速,往前行駛之速度為被撞造成。
車輛撞擊點我方為後車部分,A鄰居也為後車部分。
有證人及監視器證明A鄰居為故意衝撞。
已提出告訴:肇事逃逸、傷害罪、民事損壞賠償。

六、問題:
請問此案的肇事逃逸是否是無法成立的?因有看到之前判例是逃臨檢(故意)撞別人而離開現場的肇事逃逸為無罪。如果是這樣我還能依什麼法條控告呢?
若我之後該找律師是何時需要找呢?

麻煩解答,謝謝。
71969a80用戶 發表於 2020/08/10 03:23

3 位律師回答

  • 陳俊男律師
    陳俊男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0/08/10 03:55
    回覆諮詢(847)、最佳解答(55)、獲得感謝(251)

    您好:
    您所說的案例,是因為以前的實務見解,認為刑法肇事逃逸罪中的「肇事」需限於「非故意」肇事。
    
    但在大法官會議解釋第777號出現之後,現今的實務見解認為,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的規定目的本係在保障人民之生命身體及道路往來交通安全等重要法益,故凡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不論是故意或過失肇事引起,本均會影響到公共交通安全,兩者危險性並無不同。
    因此,如果是故意駕車衝撞,而且有造成您的傷勢,那麼除了可能會有傷害罪、強制罪以外,仍可成立肇事逃逸罪。
    
    具體案件可能還涉及哪些犯罪,建議儘速與律師約詢,待瞭解完整事件背景後,為您評估後續的刑民事法律建議。
    
    以上,供參考。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0/08/10 08:13
    回覆諮詢(19752)、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2)

    對方仍可能成立肇事逃逸罪。
    建議可針對民事求償部分與律師諮詢,您可委任律師擔任偵查中告訴人,陪您開庭並參與調解,或委任律師提起民事訴訟,如需協助可與我聯絡。
    
    
                         
  • 趙浩程律師
    趙浩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8/10 11:26
    回覆諮詢(1174)、最佳解答(4)、獲得感謝(126)

    您好: 建議您來所和律師諮詢 了解事發始末及各種細節 以便為您尋求有利證據及最佳策略。 歡迎電洽0930-533-503或加入lneID gn69336、 會由律師親自回電及回訊息 給需要的您 我會在最快的時間內解決您的問題, 並替您節省不必要的花費及時間 立行法律事務所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