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店業者通知取消訂單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1111 次瀏覽
我是旅宿業者,請教您
以下狀況因故需要通知消費者"取消訂單"的法律責任
1.未收訂金的訂單
2.已收訂金的訂單
3.網路平台訂單(入住14天前)
4.網路平台訂單(入住14天內)
bc6d7538用戶 發表於 2020/08/10 06:25

1 位律師回答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8/10 10:38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依所述,應參考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規範收取定金及解約(入住前)辦理退還定金。網路平台訂單仍應適用上開規範。未收訂部分,無收取違約金規定。其餘收訂部分,則可依解約時點辦理退比例定金。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希望有機會為您提供諮詢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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