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威脅跟上辦單位說,恐嚇罪成立?

刑事犯罪 其他 534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最近被房東以不合理原因扣住押金不還,在Line中私訊對談時,房東以【龜毛】、【同情我不知社會狀況】等言論說我,更傳【我有必要跟你服務單位說?】讓我感到非常不舒服!!

問題:
在此我是否能提起【恐嚇罪】? 或是在債務民事訴訟時合併提起【精神賠償】?
433371e6用戶 發表於 2020/08/10 21:36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0/08/10 22:08
    回覆諮詢(19949)、最佳解答(1513)、獲得感謝(5774)

    感謝律師回答
    從私訊內容來看不成立刑事犯罪
    精神賠償部分如提起訴訟也沒有達到侵害人格權情節重大的程度因此難以獲賠
    如將來打算提告,建議與律師討論後續訴訟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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