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時附帶民事訴訟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792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108/8/19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有受傷  肋骨斷裂五支   對方沒有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筆錄 現場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只有強制險  不願配合連絡保險業務員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對方行經無號誌路口 要左轉 我直行  未禮讓   對方從事發到現在都沒有甚麼關心過我的傷勢  車禍當下只告訴我他沒有保險
六、問題:

已經一審結束  但因確診出肋骨斷裂與車禍當天有10天左右間隔 所以一審判決肋骨與車禍無直接關聯 所以輕判很多 ,所以一審民事要我提出聲明車禍與肋骨有關 ,後來諮詢律師說 如果要二審 就先把一審民事撤訴 等二審結果在附帶民事訴訟
只在乎有沒有要和解   而二審上訴 檢察官說要請第三方醫師鑑定是否這個時間內算合理範圍  這幾天收到一張傳票  備註寫  合議審理  想請問 是這時候在附帶民事訴訟嗎?  還是等這次判決出來呢?
ac9815be用戶 發表於 2020/08/11 09:27

1 位律師回答

  • 楊國弘律師
    楊國弘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8/11 09:35
    回覆諮詢(105)、最佳解答(7)、獲得感謝(35)

    您好,
    附帶民事訴訟最遲需於二審辯論終結之前提起,依您所述,如已收到刑案二審審理傳票,有可能當天會審理終結,如欲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建議在那之前提出。
    以上僅提供初步之意見供參,如有需律師協助之處,歡迎您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竭誠地協助解決您的問題。
    博格法律事務所 楊國弘律師
    
    
                         
  • ac9815be用戶
    發表於 2020/08/11 10:09
    好的 非常感謝您的回覆 辛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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