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起訴求職詐騙,是否可以一併要求精神撫慰金?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1456 次瀏覽我於2018年3月中旬碰到求職詐騙,被騙了三萬七千元,之後再網上尋找與該工作室相關的資訊,碰到了其他同樣被該工作室詐騙的受害者,之後我們受害者告了這間工作室的負責人。經過兩年多下來跑了地檢署好幾次,最近檢方終於起訴該嫌。 我想詢問: 1. 該嫌應予返還我三萬七千元之外,我是否可以一併要求該嫌賠償我兩年多來在求職方面碰到的精神壓力、擔憂等精神撫慰金? 2. 如果可以,精神撫慰金我該如何計算?是否能用基本月薪計算? 3. 關於這方面,我的起訴狀該如何闡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