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判我無肇責,對方卻想我賠償車損的至少半數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5174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1090509(六)約16:00~16:30間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騎A車我騎B車,A撞B車倒時大腳趾劃傷(破一層皮流血,大小目測不超過1圓硬幣),我僅淤青無外傷且無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前方警察設點臨檢發現我們,就叫我們移車至橋下臨檢處旁等候交通大隊,現場有各作筆錄。現場雙方皆已移車。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有強制險無第三人,對方不清楚。(事發後有申請我方強制險,並以line提供聯絡方式給對方。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於下橋的右轉90度大彎道時我於機車道緩速下坡(40以下),並且看見前方有a4紙向我飛來,我更減速(20-30以下),到被紙全遮住安全帽面罩後約1-2秒煞車,煞車後約1秒A車從右後撞上,當下應是兩車緩速到20以下,所以撞時近靜止,僅兩車車倒,無慣性拖行。撞車點距90度轉彎不超過10m。(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六、問題:我騎10年舊車,對方騎1-2年新車。
我因飛來橫禍,讓A車撞我有車損我過意不去,我當下有說,在我能力範圍內,車損我能賠即賠。
並且互留聯繫方式(line),約好下週追蹤一下受傷狀況,而下週聯絡時說明我無症狀,對方也沒有大事,但同時對方提出賠償並開立6仟的估價單,全單僅後照鏡6佰是我覺得有急迫相關可以理賠,其他全是車殼回復的報價,我說理論上我是願意賠後照鏡,但新車這樣我也不好意思,所以我可以賠償我的上限2仟給A車,結果對方希望我全賠,因為對方覺得是我停車害他們撞上的才車損。
2仟對6仟沒有共識,對方想走調解,我就說好,然後約1090624(三)在交通大隊調解。

在現場A車堅持是因為我停車他們才撞上,但6仟可能太高,我又不願賠償,所以對方改口說3仟。
我說我完全不賠償,且當時初判表是A車無保持安全距離以致煞車不及撞上,而B車我是暫無發現肇責。
此時是不願賠償對3仟,甚至我們調解無成,請警方請委員時,警方又就初判表說明A車肇責較重,應負賠償責任(但我無事,僅車擋泥板裂,但10年車我不計較,故無求償),A車仍不改決定。
到委員來還是再把警方講的話再說一次,A車還是不改,已經無共識,故又無結果。
但當下,A車有表示要對我提告求償,我說隨你們,提告所需的佐證需由你們申請($3000事故鑑定),然後就散了。
到了現在8月,完全無消無息,想請問,我這件交通事故最後若是沒有和解,會怎麼樣嗎?
以及,因為我原來覺得我願賠償2仟不是覺得自己有肇責,只是不好意思,但後來初判說我B車無肇車,且對方不依不饒,故我改口為不願賠償,這有構成對方提告我的原因嗎?

p.s.以上在line有對話留存。
c5f7756d用戶 發表於 2020/08/12 16:14

3 位律師回答

  • 林博文律師
    林博文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8/12 16:21
    回覆諮詢(85)、最佳解答(6)、獲得感謝(3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若無和解,對方未來可能提告,但超過半年的樺對方就不能提刑事,超過兩年對方的民事請求權也會超過時效。而對方要是在時效內,只要想告就能告,只是能不能告成的問題而已
    另外,您這件的初判表初步看來對您有利,不用太擔心,但若需要更進一步分析的話建議還是備齊資料向律師諮詢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8/12 17:14
    回覆諮詢(19800)、最佳解答(1508)、獲得感謝(5758)

    感謝律師回答
    如果對和解金額無法達成共識,雙方都可能提告,車損應該計算折舊,如有疑問,建議直接提供對話紀錄、估價單等與律師諮詢。
    
    
                         
  • 黃采薇律師
    黃采薇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8/12 22:54
    回覆諮詢(516)、最佳解答(11)、獲得感謝(124)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1. 刑事部分:假如沒有和解,在雙方都有受傷的情況下,案發6個月內都能互相提告傷害,但假如鑑定最終認定您沒有肇責,無過失的話,您並不會成罪;反之,對方有過失即有可能對您構成過失傷害罪,但因為您沒有驗傷單,恐怕會有舉證的困難。
    
    2. 民事部分:雙方均可透過民事訴訟程序請求損害賠償,時效為2年,得請求項目包括醫藥費、精神慰撫金(得證明有受傷的情況)、車損(必須扣除折舊)等等,建議保留車輛估價單、受傷照片等證據,以利日後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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