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辦理限定繼承,但有其他繼承人不同意的話會被撤銷嗎?

遺產.繼承.贈與 其他 1727 次瀏覽
事實經過: 叔叔(子女輩)已經辦理限定繼承,登報公示完成。但有其他繼承人不同意,覺得應該要拋棄繼承才能一勞永逸。


問題:請問是叔叔去辦理的限定繼承,如果不是叔叔本人的話,其他人難道可以撤銷嗎?
8606bdb6用戶 發表於 2020/08/12 16:55

3 位律師回答

  • 徐維宏律師
    徐維宏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8/12 17:02
    回覆諮詢(539)、最佳解答(60)、獲得感謝(230)

    你好:
    繼承人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前項三個月期間,法院因繼承人之聲請,認為必要時,得延展之。繼承人有數人時,其中一人已依第一項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者,其他繼承人視為已陳報。民法第1156條定有明文。
    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民法第1174條定有明文。
    若未被法院駁回,沒有撤銷的問題。只要其中一人辦理項法院陳報遺產清冊,其他繼承人就視為已陳報,但不影響其他繼承人在知悉得繼承時起3個月內辦理拋棄繼承
  • 沈恆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8/12 23:57
    回覆諮詢(1050)、最佳解答(51)、獲得感謝(355)

    您好,每個繼承人都可自己決定是否拋棄繼承,想拋棄的就拋棄自己的權利就好,想繼承的就去辦限定繼承,其實並不衝突,無須強要求大家一起拋棄繼承,徒生事端而已。
    
    
                         
  • 8606bdb6用戶
    發表於 2020/08/13 19:22
    您好: 所以律師的意思是叔叔辦了限定繼承遺產清冊,代表大家都視為一起申報限定繼承了,如果有人不願意繼承,再自己去拋棄繼承就好,也不會影響到原本大家的限定繼承這樣嗎?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8/23 22:07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您好,我國現行民法已改成概括繼承,有限責任制度,不待繼承人主張,即發生「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之效力。(民法第1148條第2項)
    
    您說的辦理限定繼承,應係指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之動作,只要繼承人中之一人陳報法院,即對全體繼承人發生效力。
    
    另,若個別繼承人認為應該拋棄繼承比較妥適時,依民法第1174條第2項之規定,「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此一拋棄繼承之權利,不會因繼承人中有人已陳報遺產清冊而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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