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電腦使用案件,發生在交往已經分手的情侶應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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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5.6月時候那時候有一個交往對象現在已經沒聯絡了。當時在交往時,偶爾會來我家,然後有時候也會用我的筆電登入他的信箱,電腦就自動會記住密碼。有次使用我的電腦時候他沒登出後來就連結到他的信箱帳號然後信箱的帳號也跟IG帳號連結。然後在他帳號中發現了他原來一直都被這我到處跟人搞曖昧,然後也有私下約出來。我一氣之下把他的IG帳號就把他整個刪除了。他應該是有查我到ip然後去報警。然後我就收到這張通知。

問題1:我想問一下如果我這裡拜日要警局去做筆錄我應該要怎麼說會比較妥當呢?然后我應該要怎麼做也對我比較有利?要造實情說出來嗎?因為說出來我不就認罪。

問題2:然後如果今天對方要和解而應該要怎麼處理,畢竟也是鬧的蠻難看的下場分手!
56d33021用戶 發表於 2020/08/13 15:27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8/13 16:43
    回覆諮詢(19971)、最佳解答(1516)、獲得感謝(5779)

    感謝律師回答
    1.做筆錄時如何因應,以及是否認罪,單從您的簡短敘述可能無法給予完整的說明,建議就完整事發經過與律師諮詢。
    2.如果對方要和解,看您這邊可以接受的金額或對方開出其他條件,換取對方撤告,可以於偵查中向檢察官表達有調解意願,如要私下和解,建議和解書應先與律師討論,以保障您的權利。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8/13 17:46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多年,可以LINE約時間過來討論,第一次筆錄若有瑕疵,之後恐怕很難更改,建議委託律師陪同偵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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