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民事聲明承受訴訟狀(他造當事人)”之問題諮詢
遺產.繼承.贈與 其他 1948 次瀏覽諮詢內容: 父親幾個月前過世,今天突然收到法院寄來的“民事聲明承受訴訟狀(他造當事人)”,裡面提到聲明人A與被告人B,某事件審理在案,訴訟進行中其中一名被告死亡(父親),訴訟程序因而當然停止. 經查被告(父親)的繼承人為我和姊姊. 為避免本案件訴訟拖延,依民事訴訟法第175條第2項及第176條規定,聲明承受訴訟. 我有兩個問題想要詢問: 1. 不清楚父親此訴訟的詳情,想詢問收到此狀後,我和家人可以如何處理? 2. 父親剛過世,不清楚生前是否還有其它的訴訟,這些訴訟有時效性嗎? 又或是有什麼方式可以避免這種不確定性的訴訟嗎? 謝謝各位的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