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內容,金額不太懂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782 次瀏覽
請問一下 今天收到地檢署的判決書 
上面備註欄說:如欲申請 易科罰金,攜帶$150000 及犯罪所得4萬元到署,報道後由檢察官審核 准否易科罰金 經審核後 不准易科罰金 ,當場發監執行 
右上角:應執行刑罰 :有期徒刑 伍月
如准易科罰金 ,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 
請問 我報到日在要帶多少錢過去? 是15萬還是19萬 ?
03db60c2用戶 發表於 2020/08/18 18:21

1 位律師回答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8/18 19:25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依所述,應是地檢署執行通知書,15萬元為易科罰金部分,4萬元為沒收犯罪所得,共應攜帶19萬元。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希望有機會為您提供諮詢及服務。
    
    
                         
  • 03db60c2用戶
    發表於 2020/08/18 23:45
    請問會被關嗎.... 很怕到時候帶錢過去 然後被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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