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上訴到二審的問題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667 次瀏覽
兩年前我的學弟詐欺我的學妹四萬三,他們騙我說學妹跟他們借錢,請我幫忙打電話給學妹的媽媽轉告,當時因為大家都是朋友,我根本不知道他們是騙人的,加上確實我們幾個人裡面只有我有學妹和學妹媽媽的電話,也只有我跟學妹媽媽講過話,所以他們叫我幫忙打電話告知時,我根本沒有察覺到這是一場騙局,我打給學妹媽媽時,並沒有開口要錢,我只有讓她媽媽知道她的女兒疑似有在外面跟別人借錢,但是她媽媽是越南人,所以跟我溝通有點雞同鴨講,她媽媽一直誤認為我是在跟她要錢,我也是在被告的時候才知道這是假的,因為被告的時候學弟他們才跟我承認是他們要跟學妹詐欺,一起聯合起來騙我說學妹跟他們借錢,在一審時法官認為我是唯一成年人,認定我一定才是主嫌,其他人是替我頂罪,他們不相信我是被陷害的,因為學弟他們一直推給我,學妹的媽媽又堅持自己主觀想法,我根本沒開口要錢,她堅稱我是跟她要錢,實際上都沒任何證據,完全都是他們作證的說詞,我甚至提供我跟學弟的臉書對話記錄,裡面學弟有承認錢是他要的,但是法官認為對話證據並非連續性,總之一審判決的理由有點牽強,因為學弟在一審交互詰問時也承認錢是他要的了,只是他故意把金錢修改說成一萬,法官認為與案件四萬三金額不符,所以不認為學弟是詐欺跟案件一樣的錢,我完全都沒拿到學妹任何一毛錢,學妹也並沒有被任何人騙走錢,我只是單純幫忙打電話轉告,而且當時我也並不知道真相,一審我就被判有期徒刑四個月,後來我上訴到二審成功了,我已經去過高等法院開一次準備程序庭,現在又收到審理庭的傳票了,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律師。

1.如果要撤銷上訴,已經要開審理庭了,可以在審理庭時撤銷嗎?聽說判決之前才能撤銷,審理庭是最後一次開庭對吧?

2.高等法院法官有提醒我說,如果合議庭認為我們是共同詐欺的話,最輕會是一年以上有期徒刑,要我考慮清楚,不過一審判決法官有寫說沒有任何證據足以證明我跟其他人有犯意聯絡,檢察官也沒上訴,所以我現在很矛盾要不要撤銷,我堅持上訴是因為我被冤枉的,但是法官又告訴我有共同詐欺的風險,我到底要賭不賭,如果撤銷上訴又要照原判四個月,我家很窮要想辦法生出十二萬易科罰金,如果堅持上訴又可能被判一年以上就不能易科罰金了,我到底該怎麼做呢?

3.共同詐欺的成立要件是什麼?一審說沒有證據證明我跟他們有詐欺犯意聯絡,那麼二審什麼樣的情況下才可能被認為有犯意聯絡,他們叫我幫忙打電話,當時我並不知情,這樣也算共同詐欺嗎?

4.現在的情況來說,撤銷比較好還是堅持上訴到底呢?

5.我知道不利益變更,但是萬一變成共同詐欺就對我很不利了,我也不知道會不會變成共同詐欺。
d958e1f1用戶 發表於 2020/08/18 19:14

1 位律師回答

  • 王啓任律師
    王啓任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8/20 15:00
    回覆諮詢(218)、最佳解答(0)、獲得感謝(10)

    你好:
    
    有法律問題歡迎+
    
    LINE 討論 ID:kppyt669
    
    -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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