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定監護權

婚姻.監護 子女監護 670 次瀏覽
你好
我和前妻離婚了 今年六月離婚
有,兩個孩子 11歲和3歲

離婚協議書內容只有寫(扶養費和探視)

由於女方在外租屋(沒有經濟來源)這個月已經有交到男友 ,全靠男友提供金錢

女方已經沒有經濟能力扶養小孩了,他是走頭無路了之後隨便找一個男的交往,為他提供資金幫忙,二來女方會抽煙習慣,影響孩子發育

我要打官司 爭取小孩監護權 三歲的
由於11歲的孩子已經被女方的家人用(灌輸仇恨思想)我與兒子親子關係變差,目前兒子已經有自己思維了,會選擇和女方

我唯一希望只有女兒,只有女兒常常想念我

大致上還有什麼問題需要補充?

我這裡是桃園市
6a12d7eb用戶 發表於 2020/08/19 10:15

6 位律師回答

  • 楊國弘律師
    楊國弘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8/19 10:24
    回覆諮詢(105)、最佳解答(7)、獲得感謝(35)

    您好,
    依您所述,對方已存有非友善父母的情形,且其環境亦恐較不利於小孩的健全發展,您可提出相關事證作為向法院聲請酌定監護權的依據,建議可與律師討論研擬後續訴訟策略,以爭取小孩的單獨監護權。
    以上僅提供初步之意見供參,如有需律師協助之處,歡迎您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竭誠地協助解決您的問題。
    博格法律事務所 楊國弘律師
    
    
                         
  • 6a12d7eb用戶
    發表於 2020/08/19 10:32
    1:抽菸部分證明很難去抓<<但是他確實每天都抽菸! 2:他交男友資料也不敢放出來也無法證明<<但是他在LINE上面有說她住林口跟她男友這段話 3:11歲孩子被對方家人灌輸仇恨思想<<證明可以在法院上跟孩子說明~但是有一個缺口(跟他家人及媽媽串通) 4:對方說我有打小孩 我有暴力(教導孩子需要處罰)變成說是暴力 打小孩<<女方家人說它們全部都要出來作證人 5:女方一直跟我說(當初你放棄監護的時候就沒資格了) 當初說好會在家裡好好全心全意照顧孩子 結果跑去交一個男友~然後把我的小孩帶去男友家住 他們住套房~ 如果是這樣子的話 那我自己照顧就好~我沒有必要把我自己唯一小孩送去給她男友照顧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8/19 10:44
    回覆諮詢(6984)、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您好,就上述等等情事,是否對您爭取監護權有一定優勢,仍有必要進一步釐清,相關子女養育計畫,環境評估等等,台端可持相關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本所桃園即有服務可與您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8/19 10:52
    回覆諮詢(19841)、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5)

    法院改定監護權,會審酌您的家庭功能、子女的意願等因素綜合考量,照您的敘述,確實有機會可向法院爭取將監護權判給您,建議您提供更完整的對話紀錄截圖、女方家人的說詞等資料與律師做詳細諮詢。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8/19 11:01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您好,您的狀況必須向法官聲請改定監護,細節可以約時間至所詳談。
    
    
                         
  • 黃國政律師
    黃國政律師
    達人級 發表於 2020/08/20 04:27
    回覆諮詢(1925)、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179)

    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一定要仔細、確實地蒐集、留存好!
    我處理這類案件經驗豐富...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接受諮詢,不會收費,這一點請您放心!)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
    建議您可以與我約一個時間見面討論、讓我處理及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便作出正確、對您有利的進一步協助,希望與您聯絡!
    方便的話,可以把資料提供給我過濾、判斷。
    ~相關後續,可以與我聯絡之後一併討論~
    為了維護您的權益,詳細進一步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您隨時與我聯繫!
    (接受諮詢,不會收費,這一點請您放心!)
    E-Mail:  a121218@ms19.hinet.net
    手機: 0983-016-238 (中華電信)
    LINE ID: a121218
    
    
                         
  • 王啓任律師
    王啓任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8/20 15:00
    回覆諮詢(218)、最佳解答(0)、獲得感謝(10)

    你好:
    
    有法律問題歡迎+
    
    LINE 討論 ID:kppyt669
    
    -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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