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將我們車禍時的內容公開在社團臉書Dcard,車禍早已調解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1238 次瀏覽我是學生,我在停車場碰撞到對方的車輛,我當下在現場等了快三個小時,之後沒遇到本人我寫紙條放在對方的車上,之後調解的時候,我的嗓子比較大也比較激動,但是過程中都沒有辱罵的言詞,而後在警察局進行調解後,我將款項10889全額給付給對方。 調解完兩天後,對方竟然將調解經過.錄音.截圖全部丟上我們學校的臉書社團.Dcard還有他臉書的個人版面,讓大家去進行批評謾罵,文章內容提到我說謊,我從頭到尾留的資料都是讓他找的到人的,且非道路上警方是填寫登記聯單,而後還提到我跟演員一樣演技還有夠爛,明明有錢卻要一直說可以降價一點嗎,但是我確實是拿我要繳學費的錢先墊不然我也是真的沒錢。 想請問上述他的行為公審我,讓全校的同學都看得到,在Dcard上進行謾罵污衊,其中提到我是猴子、低能兒,還有人刻意抹黑說:聽說都會去亂加女生FB,再有人附和說這都是事實奉勸各位女生閃遠一點,也趕快告知你們的朋友。 上述言論可以進行提告嗎?有觸犯法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