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分期莫名變聯繫人
其他 其他 4607 次瀏覽去年收到一封樂分期傳來的訊息,說前同事樂分期遲繳且聯絡不上她,所以發簡訊請我告知前同事,前同事完全沒有告知他使用樂分期,並且填寫我的電話給樂分期做聯繫人, 樂分期也未打電話向我詢問作為聯繫人這件事情,後來聯繫前同事請他去繳款,也有致電去樂分期告知我並沒有同意作為聯繫人這件事情,之後前同事告知這件事情已經處理好了,我也向前同事說明請他向樂分期更改聯繫人,前同事也說處理好了, 結果昨日又收到樂分期傳來簡訊說前同事嚴重遲繳,將會依詐欺罪將前同事及保人、法定代理人提告。 想詢問 1.我沒有填寫任何保人資料也未接到樂分期電話,甚至沒有簽名及提供任何身份證明文件,這樣是否有法律責任? 2.前同事因職務之便,得知我的個資,且未告知我的情況下,向樂分期說明我為聯繫人,是否能提告來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