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養費變卦

婚姻.監護 撫養費用 1652 次瀏覽
原先離婚調解書內容每月我需要支付2萬元給前妻,途中因為經濟能力中途與他協商每月支付1萬2元,我們雙方同意,但沒有白紙黑字寫下來,但最近女方去法院執行強制扣薪,我需補兩年多的差額 約214000元,請問律師我這樣有辦法上訴嗎?
問題我當初跟他的對話紀錄已經不見,那我現在該怎麼處理比較適合,無法跟他調解的話。
847cc55b用戶 發表於 2019/08/17 06:01

2 位律師回答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08/17 07:21
    回覆諮詢(4131)、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1.除了對話外有無其他證據、證人可以去證明已經協議變更為每月1萬2。
    2.如果您的資力與離婚協議書簽訂當下有顯著降低,向法院主張情事變更或許是個方式。
    3.您指對方已進行強制扣薪意思是對方已取得勝訴判決或有其他執行名義?建議把法院公文先與律師進行諮詢。
    
    
                         
  • 847cc55b用戶
    發表於 2019/08/18 10:15
    1.除了對話紀錄無其他證明。 2.如果我走情事變更,但現在是否一樣持續繳扶養費與欠他這筆金額的費用。 3.執行名義是以損害賠償為由已由法院送出強制執行令 4.我每個月都有匯款紀錄,想請問律師我是否能以 「每個月都有匯出1.2萬給女方」像法院提出質疑 如果沒照原本2萬給予 為何當初不像法院提出執行令呢?
  • 李珮瑄律師
    李珮瑄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19/08/19 10:31
    回覆諮詢(110)、最佳解答(15)、獲得感謝(31)

    您好,您辛苦了!我是李律師,希望能幫上您。
    
    對話紀錄消失的話,您可能需要另外蒐集證據。
    
    又所謂的執行名義,必須是符合強制執行法的規定,才算是執行名義。您說對方以損害賠償為由向法院送出強制執行令,這看起來比較像對方僅是提起訴訟而已,而且扶養費也不會是損害賠償這個案由。
    
    如果對方是提起訴訟要您付差額,你自然能以您的經濟能力有所變動,主張重新分配雙方應負擔的扶養費數額。
    
    您的陳述裡還有許多資訊未明,建議您攜帶所有您認為相關的資料,與律師面談為宜。
    
    以上係依您所陳述的內容,所分析之法律意見。
    倘若您需要更多協助,請與我聯繫,我將盡力為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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