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行消費糾紛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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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我媽想要去通訊行買手機,在店員的推銷下簽了一份高於市價太多的攜碼綁約且送手機的合約。
但我媽的手機號碼是放在我爸名下的,依規定攜碼必須要有我父親的同意。
在簽約的時候通訊行要求我媽簽我爸的名字,給店員影印我媽的雙證件,收一千元的訂金,並約定我媽帶我爸的雙證件去影印去完成合約。但店員及我媽都並未告知我爸合約內容。
而後續我爸並不同意我媽簽署這樣的合約,要求取消該合約。電信行方面則是以「夫妻間名字可以代簽,所以合約已經生效」作為理由,要求沒收訂金、另威脅我媽要付上萬元的違約金。
後續對方另提條件,要求我方可以解約,但需要支付手機的價錢、一千元的解約金以及沒收一千元的訂金。而手機價錢對方開的是一年前官方的建議售價為5990,該手機目前在網路上的價格為3800~4200左右,我父母十分不能接受對方的條件,故上網詢問。
問題:
1.在我父親的雙證件尚未交給通訊行前,該契約是否有生效?對方要求違約金/解約金是否合理?
2.若後續進入法律程序,我媽這樣是否會有偽造文書的刑責?
3.關於手機對方以建議售價要求收費,我方是否有議價的空間?因雙方在簽署合約前並未約定、提及手機價格,而是在要求解約後對方才告知我相關資訊。
4.是否能夠退還綁約贈送的手機(已使用一周)而不需支付手機的價格?
452e91de用戶
發表於 2020/08/21 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