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撫慰金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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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109/8/8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受傷,對方無傷 有送急診左側膝蓋挫傷擦傷 左側大腳趾撕裂傷 在之後的每天都需要自行換藥 因自行居住 洗澡無法接觸水 需用保鮮膜包紮傷口 非常困難 走路都會有刺痛 必須服用止痛藥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有筆錄 現場機車被撞出去 已有移動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有保險 並未跟我方說明是甚麼險類
我方僅有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地點在臺灣大道四段慢車道十字路口,過程綠燈還有20秒左右, 我方騎乘機車為靠道路右方直行,對方為道路左方向右轉,已騎過後方肇事休旅車, 突然後面撞擊我方機車傳動後蓋位置,我方機車左邊傾斜滑出去,
(警局提供影片是對方車輛只彎一點 我就滑行出去在影片裡)
六、問題:這種事情大部分肇事責任比例大概幾比幾 精神撫慰飛能求償多少
672cf302用戶
發表於 2020/08/24 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