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後要求對方賠償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2059 次瀏覽
我於8/15日晚間下班回家路上騎乘機車在外線車道,遇到對方肇事者的車因為為了躲避臨檢在單向雙線道想要迴轉逃逸車子停在路中間而照成我撞上他已至警局作完 事後到現在對方尚未聯絡 我想請問事後的和談賠償費用是只能要求對方賠償人、工作、還有財務損失而已嗎
還是可以多要求和談的金額
1fc21400用戶 發表於 2019/08/17 16:24

2 位律師回答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8/17 16:28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和解金額部分,除了損害外,如有體傷部分另外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 1fc21400用戶
    發表於 2019/08/17 17:05
    那請問由於對方是酒駕 酒測值0.16 有辦法提出訴訟嗎
  • 陳奕安律師
    陳奕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8/30 12:16
    回覆諮詢(360)、最佳解答(25)、獲得感謝(104)

    您好:
    
    依您所述,對方酒駕又違規迴轉而撞到您,他就此應有過失。您可以提起過失傷害的刑事告訴,透過刑事責任的壓力讓對方願意答應對您較為有利的和解條件。
    
    若雙方無法和解,在刑事案件「起訴後」到「第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您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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