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聲請提審以及費用問題
其他 其他 6022 次瀏覽您好!請教您,我的女友是逃逸的越南籍移工,他於禮拜天不幸被專職勤隊查獲,本來他就是必須遣返無異議,但我到專勤隊時他們跟我表示,越南籍的移工現在因為疫情飛機停飛的關係所以都可以先辦理交保,回家等待遣返,我當下就去領了5萬要幫他辦理,結果辦手續時才發現他的護照在仲介或是原雇主那邊,無奈我只好回家等待專勤隊聯絡取得護照後在辦理,結果我在家苦等了3天,今天卻等到他已經被移送到三峽外國人收容所的消息,我立刻撥電話前去詢問狀況及表示我想為他辦理交保,但他卻跟我說必須等到一個月後,請問這樣合理嗎?除了護照以外,錢,拘留證,健保卡,我女朋友一樣不缺為什麼有護照的就可以馬上走,而被移到三峽就必須多等一個月,況且台灣的規定收容時間才15天而已不是嗎?這樣我可以聲請提審嗎?如果可以我必須準備什麼,若是請您代為聲請費用怎麼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