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跟檢舉

勞資糾紛 工時問題 734 次瀏覽
我是老闆,目前收到已離職員工申請調解跟檢舉,其中加班費的部分喬不攏,查過行業別適用彈性工時,也就是變形工時,所以我是用變形工時去計算加班費,但離職員工是用正常工時去計算,還告訴我必須要經過一些程序+有事先明確告知員工才算數,但我的行業別確實是符合適用2週8週4週變形工時的,請問我現在要準備什麼來讓對方接受以我的主張去計算加班費。
4dbf29d9用戶 發表於 2020/08/26 22:01

3 位律師回答

  • 沈恆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8/27 03:19
    回覆諮詢(1050)、最佳解答(51)、獲得感謝(355)

    您好,除了行業別符合外,還須由工會同意或勞資會議舉行後勞方代表同意才能實施變形工時,且應事先告知工時挪移狀況,若不符合程序就無法適用變形工時。
    
    
                         
  • 王啓任律師
    王啓任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8/27 10:03
    回覆諮詢(218)、最佳解答(0)、獲得感謝(10)

    你好
    有法律問題請+
    LINE討論 ID:kppyt669
    -王律師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8/27 10:33
    回覆諮詢(19816)、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2)

    適用變形工時有一定的法律要件應遵守,您的情況是否符合,建議與律師做詳細諮詢,以利後續與離職員工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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