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文書、略誘

刑事犯罪 刑事程序 1169 次瀏覽
我在今年8月19日遞交偽造文書及略誘罪的訴狀,8月20日送出刑事聲請更正錯誤撞,更改「為就被告略誘(偽造文書)刑事案件,爰依法提呈告訴狀事」一句話(本來是為就被告略誘(偽造文書)刑事案件,依法提起 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兩案都是非告訴乃論,但我已向桃園地檢署送出刑事訴狀,想知道何時會分案,案跟號又該如何查詢?還有我要怎麼知道案件是否偵查中,被告是否有被傳喚呢?因為現在完全沒有消息,用一審的聲請查復案件進行情形,回覆是查無相關案件,請問我該重新寄件嗎?
e22c686b用戶 發表於 2020/08/27 05:55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0/08/27 09:31
    回覆諮詢(19832)、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4)

    可直接致電給訴訟輔導科詢問是否已分案,並問承辦書記官目前進度。另外,針對告訴狀建議提供與律師諮詢修改,增加起訴機率
    
    
                         
  • 王啓任律師
    王啓任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8/27 10:04
    回覆諮詢(218)、最佳解答(0)、獲得感謝(10)

    你好
    有法律問題請+
    LINE討論 ID:kppyt669
    -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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