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霸凌書狀填寫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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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六個月以上,因此採用民事訴訟求償辦法,本來加害人有心公開臉書道歉,原本要原諒的,但是發現加害人刪除了道歉文章,且原告在育嬰期間因此錯失對加害人的刑事訴訟。請問求償金額多少為合理範圍?請問內容可以建議使用民事184,195條嗎?還是只要填寫事情經過而已?感謝各位律師回答。
7bd87e2f用戶 發表於 2020/08/27 06:30

2 位律師回答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8/27 08:14
    回覆諮詢(4134)、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您好:
    
    原則上一份書狀會由1.聲明(即您希望法院判決的結果)2.請求的事實、和3.法律上理由等三個區塊構成。
    
    如您不知道格式,司法院網站上應有民事起訴狀的範本可供您參考。另外證據應一併裝訂於書狀後,提醒您應一併注意。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8/27 09:01
    回覆諮詢(19800)、最佳解答(1508)、獲得感謝(5758)

    建議就書狀撰寫上直接與律師諮詢,避免掛一漏萬,搞錯請求權基礎與訴之聲明,而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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