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父異母兄弟姊妹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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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替代役申請中有這一條屬於免予列計
本人屬於父母親未結婚 法律上是被父親領養
但父親原本自己有家庭(未離婚有小孩)
我也從來沒有看過父親配偶以及小孩並未與父親配偶及小孩共同生活
那想請問以下條例我是否算是符合呢

自役男提出申請前三年起迄申請時,未設於同一戶籍或同址分戶且未同居共營生活之兄弟姊妹之配偶。
47bd8ac1用戶 發表於 2020/08/27 13:33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8/27 13:37
    回覆諮詢(21644)、最佳解答(1588)、獲得感謝(6061)

    建議向戶籍地兵役課去電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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