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種情況會有被告公然侮辱的機會嗎?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1184 次瀏覽事實經過: 上班途中騎經單行道,前方號誌紅燈時,與前方機車一同繞過一台轎車前方,當時轎車無行駛,兩車都忽然被大按喇叭,至紅燈前停妥回頭看該車輛時又被按了一次,右轉上橋騎在機車道時,該車從後方開過,距離機車道約兩個車道的左前方較遠處,然後搖下車窗預作挑性,本人當下無法控制情緒時比了中指,該車瞬間就放棄後續動作開走上快速道路。 發生地點於新莊中正路與大漢前交叉口,後續是往板橋方向 問題: 由於現在後方行車記錄器盛行,不免擔心因此被錄到然後被告公然侮辱,故想詢問此情況是否有被告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