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ig上遭疑似公然侮辱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910 次瀏覽
事實經過: 
與某政黨候選人的支持者在ig上有言語衝突。對方標註我,並留言「臭嘴」、「馬的」、「爛東西」、「出門別被車撞死」等字句(每句都有標註)。而我是有在先前說她「可悲」。(對方才12、3歲而已,今年好像要升國一)
問題:請問,她那四句有無構成公然侮辱或妨礙名譽或誹謗嗎?如果有,是哪幾句?而我說她「可悲」也會有公然侮辱或其他罪嗎?

以上,感謝回覆~
d4ea5dac用戶 發表於 2020/08/30 15:37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8/30 15:52
    回覆諮詢(19555)、最佳解答(1501)、獲得感謝(5710)

    最佳律師回答
    因對方未滿14歲,不成立公然侮辱或誹謗罪。但可針對侵害您人格權部分,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父母連帶賠償。
    您的留言內容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8/30 17:01
    回覆諮詢(6805)、最佳解答(160)、獲得感謝(1684)

    您好,就您所述可就對方公然侮辱事實提出刑事告訴,有無告訴空間可持留言截圖交由本所進一步檢視,後續案件起訴後可附帶民事就人格權受損事實向對方求償。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趙浩程律師
    趙浩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8/31 08:27
    回覆諮詢(1174)、最佳解答(4)、獲得感謝(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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