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任主管司機職務,未經主管授權,將公務車於下班時間私用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2198 次瀏覽事實經過: 本人於民間企業擔任高階主管專用司機乙職,到職後,勞資雙方並未實際簽訂任何勞動契約,工作期間因發生數次未經主管授權,私自將公司交付使用之公務車,於下班時間後繼續做為私人用途,造成公務車油料及過路費耗損而遭公司主管解雇。 問題:想請問此行為若被公司追究提告是否有具體的觸法行為?
事實經過: 本人於民間企業擔任高階主管專用司機乙職,到職後,勞資雙方並未實際簽訂任何勞動契約,工作期間因發生數次未經主管授權,私自將公司交付使用之公務車,於下班時間後繼續做為私人用途,造成公務車油料及過路費耗損而遭公司主管解雇。 問題:想請問此行為若被公司追究提告是否有具體的觸法行為?
您好,關於您所提到的問題,若公司有意追究此事,可以提起業務侵佔罪之刑事告訴,並請求相關賠償。若您收到開庭通知,可尋求律師協助爭取最有利處分。
可能構成刑法業務侵占(公訴罪)與民事不當得利等責任,而遭公司提告求償,建議就完整事實經過與將來可能出庭等應對內容,與律師諮詢,討論後續處理事宜。
即使接受日後仍可能遭提告,且公司不得任意扣發薪水。您的情況因涉及刑事非告訴乃論罪(公訴罪),建議就如何與公司應對、和解書內容與將來可能訴訟程序,加LINE做進一步諮詢。
你好 有法律問題歡迎+ LINE討論 ID:kppyt669 -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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