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財產分配

婚姻.監護 離婚 784 次瀏覽
你好,


男友已經簽約買了預售屋(頭期款是他付 婚後房貸共同負擔)
想問房子在蓋好 產權移轉之前  先登記結婚了 房子是不是就算兩人的共同財產 房子即使登記在男友名下 假設離婚 房子是一人一半?
e105b88b用戶 發表於 2020/09/01 17:07

3 位律師回答

  • 徐維宏律師
    徐維宏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9/01 17:18
    回覆諮詢(539)、最佳解答(60)、獲得感謝(230)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你好: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二、慰撫金。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定有明文。
    若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在結婚登記之後,該財產就屬於婚後財產,將來可以納入剩餘財產分配之範圍。
    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原則上是請求婚後剩餘財產差額,應平均分配,通常都是換算成金額,並請求差額之金額,但不排除協議用原物分配。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9/01 17:22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依所述,會因房屋及結婚登記時點而影響該屋得否列入夫妻財產分配標的。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爭取有利財產規劃,以維自身權益。
    希望有機會為您提供諮詢及服務。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9/01 18:57
    回覆諮詢(4109)、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1)

    您好:
    
    1.房子登記在婚後原則上會是婚後財產,惟依所述房子的頭期款繳納在婚前,則日後萬一不幸離婚則男方或有主張該頭期款是婚前財產,不屬剩餘財產分配範圍,而應從房子價額中扣除之可能。
    
    2.剩餘財產分配是彼此婚後財產比較後,由財產少者可向多者請求彼此差額之一半,另外婚前財產、繼承、受贈財產由於與婚姻無關,並不會是剩餘財產分配範圍。又剩餘財產分配結論上不會進行原物分配,而是請求一定金額,因此不會有房子一人一半的情況出現。又從現實面而言,離婚後仍共同持有不動產亦生紛爭,也不建議如此處理。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