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娃娃機公仔被偷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2947 次瀏覽今年四月,我和朋友一起租一台娃娃機經營,有天,打開攝影機,發現公仔變少了,一倒帶攝影機,發現是小朋友自行打開櫥窗,將公仔放至靠近洞口處,並投入10元使公仔出貨,此手段重複2次,最後,小朋友拿到2盒公仔。一盒公仔,於現場已售出,另一盒小朋友自行帶回家中,我至警察局報案做筆錄時,警察將公仔歸還,但發現公仔已被拆封,既無法售出也無法放置機台給客人夾。 因小朋友自行打開櫥窗調整位置,這個舉動,我提出詐欺此告訴,得到的結論是法官不起訴,私底下我和小朋友的家長進行和解,家長要求用成本價和我們和解,對於和解金雙方無法達到共識,想詢問1.法官說不起訴,也代表我們不需要私下和解嗎?2.和解金的費用如何計算?3.法官在偵查時,只通知小朋友及法定代理人,為什麼我們沒接收到通知?(小朋友未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