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申請代辦 可是我簽名了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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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我家裡需要修繕 所以我想去帶著款結果 他跟我說他會跟銀行聯絡 過了兩三天都沒打給我 我以為不了了之了 結果是我的辦理專員跑去休特休假休了9天3天加9天12天了 要辦個月了耶 我資金早就要位了 再來跟我說 王先生你這樣是違約喔我要跟你收一萬元新台幣當做違約金
問題:我什麼的都沒看到沒對保沒有看到銀行貸款申請書 他也沒有 就只有跟他們的的合約 可是問題是他拖我時間再來罰我錢不合理吧
我有簽名
專任委託貸款契約書
立書人: XXX (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 OOOO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代為申辦各項貸款、融資等服務,雙方議定以下條款,以該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貸款金額
委託貸款金額為新台幣(以下同)10 萬元整,本金額係甲方願貸款之總金額,惟實際貸款金額將依 實際核准金額為主。
第二條、委託期間 委託貸款期間自簽定本合約日起六個月,前開期間包含向金融及貸款機構送件後,需增補文件之時間, 乙方須儘速協助甲方備齊文件送至申辦之貸款機構。
第三條、甲方義務 1、甲方同意授權乙方代為處理所有相關貸款辦理事項,包含申請書之填寫、簽名及用印與各項相關 文件之申請等,甲方並無異議。 2、甲方保證對委託貸款所提供之資料均屬實,且資料完全由甲方自行提供,並可隨時配合對保,並 據實告知乙方有關本貸款之重要事項,如有資料不實而導致申貸之金融及貸款機構退件之損失,一概 由甲方負責。
第四條、乙方義務
1、乙方應努力透過貸款管道儘速申辦貸款,以早日完成甲方之委託。 2、甲方同意授權乙方得向相關機構申請或查閱相關資料,或與其他金融機構、財團法人信用卡處理 中心及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交換或查詢其貸款、金融機構往來等相關紀錄。此外,除非法令之 要求或其他正當理由,乙方不得將該資料移作他用,並對該資料保密,以保障甲方權益。 3、為保障甲方之權益及公平、公正性之原則,徵信工作委由金融及貸款機構辦理。 4、甲方於委託乙方辦理委託事項期間,應依乙方之指示,配合辦理或提供所需文件、資料。
第五條、服務報酬
甲方依實際貸款核撥金額之 0.1 支付予乙方,上述服務報酬須於貸款核撥當日付清,此服務報酬不包 含金融及貸款機構之開辦費、保險費及其他相關費用等。
第六條、個人資料保護聲明 甲方同意乙方及其關係企業、往來金融及貸款機構得於法令許可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甲方個人 資料,並了解其蒐集之目的、個人資料之類別、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且已知悉甲方得依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行使之權利及方式,及自由選擇不提供個人資料時,將對權益之影響。
第七條、違反條款
3、甲方於委託期間應全力配合乙方完成貸款作業,及與核貸機構完成貸款契約簽立及對保手續,若
因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致未與核准金融及貸款機構簽立貸款契約對保手續,則甲方仍應支付本契約
書第五條之服務報酬予乙方。
1、如因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而解除本件貸款契約書時,甲方不得在簽立書面契約後六個月內,自行 與乙方曾經申辦之金融機構申請貸款。 2、經乙方或其金融機構通知甲方對保時,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私下前往金融及貸款機構對保,或對 保後拒絕或藉故未完成撥款程序,仍視同乙方已完成服務,並授權乙方通知金融機構停止撥款。 3、違反本契約第三條及第五條者,視同違反本契約書。
第八條、作業費
1.甲方於簽立本契約同時得支付乙方作業費用 0 元整,不予退費。
2.甲方簽訂委託書後,如甲方單方面終止契約,應支付乙方違約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第九條、基於誠信原則,如甲方貸款繳息不正常情形時,乙方有義務代金融機構提醒甲方按時繳款。
第十條、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依有關法令、習慣及誠實信用原則公平解決之。
第十一條、如因本契約所衍生之任何法律糾紛,雙方同意以台灣高雄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二條、本契約書經雙方協議後,由乙方擬定,經網路傳送至甲方,甲方收到後確認契約無誤並於
契約書上所留簽名即生效力,回傳後即成立生效。
bb96ff7f用戶
發表於 2020/09/02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