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律師幫忙解答!!(租屋訂金問題)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928 次瀏覽
事實經過:
租屋以看房,並繳納訂金2000元,但是屋主只有用手機上的記事本讓我簽約(上面有我自己的簽名),他有傳照片給我當收據,但事後想反悔違約

問題:
第一:手機記事本上的簽約是否構成法律效力?
第二:上面的內容並無提到違約需要支付違約金,這樣是否可以請屋主全額退呢?
39d0a890用戶 發表於 2020/09/03 17:30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9/03 18:25
    回覆諮詢(19962)、最佳解答(1513)、獲得感謝(5776)

    1、雙方合意且內容無違反法律規定,就是有效。
    2、一般是賠償一個月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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