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三年多的前男友來討回交往中送的手機分期費用
債務糾紛 其他 883 次瀏覽我跟這位前男友已經分手三年多了 交往過程中他有幫我買一支手機 是用分期付款的 後來分手了他有一直來 要討回這個分期費用 剛分手那時候我的確有跟他說會還他 (只有對話紀錄沒有任何匯款明細) 但後來想想他是有權利要回的嗎? 今天他又去私訊我媽媽要討這筆錢 不然就要提告 想請問一下這樣是可以告哪一條?
我跟這位前男友已經分手三年多了 交往過程中他有幫我買一支手機 是用分期付款的 後來分手了他有一直來 要討回這個分期費用 剛分手那時候我的確有跟他說會還他 (只有對話紀錄沒有任何匯款明細) 但後來想想他是有權利要回的嗎? 今天他又去私訊我媽媽要討這筆錢 不然就要提告 想請問一下這樣是可以告哪一條?
對方應該是以民法借貸關係主張返還,但實務上判賠的難度相當高,金額少的話通常不會提告,即使提告也多半不成立,無須過於擔心 如收到支付命令,建議在期限內向法院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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