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未滿3個月,因請假過多,資遣問題
勞資糾紛 解僱.借調.調動 851 次瀏覽A員工為全職員工在8月入職 8月請了4天公假共32小時,事假病假生理假請了7天共48小時。 9/1週二公假8小時, 9/3週四病假8小時, 9/4週五事假8小時, 因情況太誇張故在9/4週五通知並資遣A薪資計算至8/31。 1.請問因已過了3天通報時間,法律上會有什麼責任? 2.請問9月薪資是否可不給予計算? 謝謝
A員工為全職員工在8月入職 8月請了4天公假共32小時,事假病假生理假請了7天共48小時。 9/1週二公假8小時, 9/3週四病假8小時, 9/4週五事假8小時, 因情況太誇張故在9/4週五通知並資遣A薪資計算至8/31。 1.請問因已過了3天通報時間,法律上會有什麼責任? 2.請問9月薪資是否可不給予計算?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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